#彭偉昌上訴庭法官
#潘敏琦上訴庭法官
#彭寶琴上訴庭法官
#0929金鐘 #宣布判決
D1: 馮(39)/ D2: 歐陽(41)
D8: 邱(23)/ D10: 林(22)
D11: 謝(27)
控罪:暴動
各人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馮經審訊後被 #鄭紀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裁定罪成,於2023年3月25日被判處監禁5年3個月;邱認罪,於同日被判處監禁4年3個月;歐陽, 林, 謝 認罪,於同日被判處監禁4年。五人於2024年11月27日分別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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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定罪上訴被駁回
D1, D2, D10, D11 刑罰上訴被駁回
D8 刑罰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