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廣池法官
#網上言論 #煽惑殺林鄭
#審訊 [8/7]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指他於或約於 2020年2月4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地導致林鄭月娥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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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岑頴欣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方富樂大律師
[今日進度]
14:33 開庭
採納書面,被告補錄口供及錄影會面有招認,辯方爭議後法庭裁定自願及準確。控方證人也確認有招認及電腦所截取內容呈堂。被告盤問可見非政治中立,回應開玩笑是開脫說法,發出貼文帶有貶意,如用Popo字眼。貼文或留言所講內容也沒有事實基楚、留言更是有舖排,控方立埸是即使發洩情緒並非完全沒有意圖煽動。
同樣採納書面,不打算讀出。只回應控方書面,涉案貼文主題12個字沒有實質行動,被告沒有逐一在朋友留言下再留言,沒有如控方所言不斷滾存留言引起討論。被告對特首不滿以嘻笑怒駡形式留言之提議希望法庭接納是不切實際,天馬行空,意圖只為「抝水吹」、擦存在感。如真打算傳開去,可以用通訊軟件如Telegram 等發放。
官
律:被告也有Youtube 戶口
官
律:後者
官
律師進一步指貼文在FB發放,朋友有七百多個但只得少數朋友回應
官
律:冇證供被告發文時知悉或想到貼文會被轉載
官
官
律:被告當時想法同意圖是重點,被告認為想法不設實際不可行如美男計、收買波叔及買來褔槍等。
15:34 是日完畢
案件押後至10月2日 10:00 同庭作裁決,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