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惠德總裁判官
#港區國安法 #抗議區選不公 #提堂
控罪: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事情:擬抬棺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唯未出發已遭警方國安處拘捕,案件在12月11日提堂,安排在2024年1月10日再訊,今日申請保釋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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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開庭
控方繼續反對保釋
蘇官裁定環境無重大改變,拒絕保釋申請,可以向高院申請。古保留八日申請,蘇官安排在12月27日再訊。
現在的時間是 週六 4月 19, 2025 7: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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