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俊文不獲減刑|司法覆核敗訴提上訴被駁回兼需付訟費 判詞指國安法涵義靈活可應對新威脅 行政機關為評估國安最佳機構
發表於 : 週五 7月 04, 2025 5:54 pm
馬俊文不獲減刑|司法覆核敗訴提上訴被駁回兼需付訟費 判詞指國安法涵義靈活可應對新威脅 行政機關為評估國安最佳機構
【庭刊】「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涉多次叫喊港獨口號等,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9個月,上訴得直後改判5年。他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他原獲告知可在去年3月獲釋,直至獲釋前兩天始得悉自己不獲減刑,要求法庭推翻決定。高院早前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他提出上訴,今(24日)再遭上訴庭駁回,兼須支付訟費。
懲教署署長方稱不能排除馬提早獲釋的危害國安風險,上訴方就批評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國家安全」的法定涵義含糊不清,上訴庭在判詞中反駁指「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可能有不同特性,而且可能是無法預料,或難以預先界定的」,其靈活性使國安利益的概念可隨時間推移演變,應對當前及新的國安威脅。
至於上訴方指「國家安全」涵義沒有經司法監督及獨立委員會評估,判詞指法庭不負責評估和處理國安風險,強調行政機關負責制定憲法,並且有相關經驗、專業知識、資源和情報途徑,是評估國安的最佳機構,及唯一有資格作此評估的機關。 (全文)
#20250624新聞 #港區國安法
【庭刊】「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涉多次叫喊港獨口號等,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9個月,上訴得直後改判5年。他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他原獲告知可在去年3月獲釋,直至獲釋前兩天始得悉自己不獲減刑,要求法庭推翻決定。高院早前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他提出上訴,今(24日)再遭上訴庭駁回,兼須支付訟費。
懲教署署長方稱不能排除馬提早獲釋的危害國安風險,上訴方就批評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國家安全」的法定涵義含糊不清,上訴庭在判詞中反駁指「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可能有不同特性,而且可能是無法預料,或難以預先界定的」,其靈活性使國安利益的概念可隨時間推移演變,應對當前及新的國安威脅。
至於上訴方指「國家安全」涵義沒有經司法監督及獨立委員會評估,判詞指法庭不負責評估和處理國安風險,強調行政機關負責制定憲法,並且有相關經驗、專業知識、資源和情報途徑,是評估國安的最佳機構,及唯一有資格作此評估的機關。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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