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刪資料|1.5 小時限閱 6 份文件 紙本形式限抄寫、拍攝、影印 不能燒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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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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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刪資料|1.5 小時限閱 6 份文件 紙本形式限抄寫、拍攝、影印 不能燒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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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署刪資料|1.5 小時限閱 6 份文件 紙本形式限抄寫、拍攝、影印 不能燒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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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網站刪除 2023 年前調查報告等資料,以及所有《公開資料守則》個案。公眾由以往可在網上自由閱覽報告等資料,現須按《查閱公署資料程序》,填表格查閱網站外資料。

《集誌社》早前填表索閱 2013 年至 2023 年所有主動調查報告、2016 年至今《公開資料守則》個案,公署今(26日)回覆指每名用者每 1.5 小時段最多可索閱 6 份文件,另指記者查閱資料「範圍過於廣泛」,要求提供報告名稱或相關內容作跟進。記者另根據《要求公署提供資料的行政收費》要求將檔案燒錄於 USB,公署指提供紙本文件供查閱,申請人可自備紙筆記錄、手機拍攝或於公署內影印。

文件為「紙本」 1.5 小時最多閱 6 份

公署在上周(20日)在網站更新《查閱公署資料程序》,記者同日向公署填表申請,索閱三項資料,分別為 2014 年兩份調查報告、 2013 年至 2023 年所有主動調查報告、2016 至今所有《公開資料守則》個案 ;另據公署「要求公署提供資料的行政收費」文件,要求將有關數碼關檔案燒錄於 USB,文件列明收費為每隻 20 港元。

公署上周四(22日)以電郵回覆,安排記者明天(27日)於指定的 1.5 小時時段查閱 2014 年兩份報告,可自備紙和筆及使用手機拍攝文件。電郵未有提供另外兩項資料的安排,記者再查詢後,公署今回覆指每名使用者每個時段最多限索閱 6 份文件,而其餘兩項資料「範圍過於廣泛」,要求提供報告名稱或相關內容作跟進。就燒錄 USB 要求,公署指申請者將查閱「紙本文件」,可自備紙筆記錄,用手機拍攝或在公署內影印。根據資料,複印紙本記錄每頁收費 2 元。

《公開資料守則》 詮釋和應用指引文件,引言列明「以往按慣例或非正式地提供的資料,應繼續沿用這方式提供」;在提供資料部分提及部分應「備存一份按類別劃分的部門紀錄一覽表供市民查閱,讓他們知道什麼資料已有提供,什麼資料需要索取,有助市民和部門識別所要求的資料」。記者向公眾查詢,現時做法有否違背《公開資料守則》,仍待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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