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成立】 【首個「 流亡分會」支援離散港⼈】

發表於 : 週二 4月 15, 2025 4:04 pm
emily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成立】
【首個「 流亡分會」支援離散港⼈】

詳細報道 ➡️ https://ca.rfa.org/hong-kong-amnesty-overseas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2021年因《國安法》實施後停止運作,將在海外成立香港分會,以「流亡境外」模式運作,加強對⾹港⼈權的承諾,並⽀持世界各地離散港人。

國際特赦組織周三(15日)宣布在瑞士成立香港海外分會,為該會首個「流亡分會」。國際特赦組織⾹港海外分會新任執⾏總幹事陸志⺠表⽰,將加強對⾹港⼈權的承諾,並⽀持世界各地背井離鄉的港人。他又指,⾹港公⺠社會崩壞是⼀場悲劇,已準備投放更多資源,支援離散港⼈。

身在美國的邵嵐,為⾹港海外分會理事會成員之⼀。她表⽰,威脅只會讓流亡港人變得強⼤,為真正擺脫壓迫,必須在境外繼續為⼈權⽽戰。另一名理事會成員,為⾝在加拿大的前⾹港⽴法會議員張超雄。

Re: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成立】 【首個「 流亡分會」支援離散港⼈】

發表於 : 週二 4月 15, 2025 4:06 pm
emily
國際特赦組織成立首流亡分會「香港海外分會」 張超雄及被通緝邵嵐任理事 冀海外持續關注香港人權議題
https://channelchk.com/a/25352

國際特赦組織在2021年因應《香港國安法》通過,同年10月底撤出香港,關閉香港分會辦事處。該組織周二(15日)宣佈在瑞士成立組織首個流亡分會「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持續監察香港人權狀況,將由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被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的社運人士邵嵐出任理事。本台已向保安局作查詢,暫未獲回覆。

快啲Follow我哋後備IG啦
https://www.instagram.com/channelchk.feature

#國際特赦組織 #香港國安法 #國安處 #張超雄 #邵嵐 #人權問題 #channelc #channelchk
==============
求真求知 報道實況 三年風雨 屹立不倒
如果唔想我哋消失😭
繼續全天候睇到最新+全面+真確報道
同消閒副刊、生活資訊、體育、娛樂等創新優質多元資訊
請即成為Channel C付費會員「自己友」 訂閱享專屬福利!
👉🏻https://bit.ly/3wK00JQ
下載埋Channel C App 瀏覽足本報道!
👉🏻https://channelchk.com/app
大大力召集更多廣告推廣/媒體合作 專業用心締造流量保證!
👉🏻[email protected]
感激讀者及客戶厚愛與扶持 支持我哋穩定營運長遠拓展
屬於Channel C一份子嘅每一個您 成就未來每個週年🫶🏻
【盡知天下事 唯有Channel C】
==============
🔥「爆片爆相」返嚟喇!🔥
一經獨家採用將會獲得由
齊柏林熱狗店送出$50元 禮券乙張!
報料:https://wa.me/85264691456

Re: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成立】 【首個「 流亡分會」支援離散港⼈】

發表於 : 週二 4月 15, 2025 4:07 pm
emily
國際特赦組織組香港分會 首個「流亡分會」 前議員張超雄、國安通緝邵嵐任理事

全文:https://tinyurl.com/bdzm9pjf

成立逾 60 多年、總部位於英國倫敦的國際特赫組織,今發新聞稿指成立首個流亡分會 — 香港海外分會。組織指香港分會辦事處在 2021 年因國安法而停止在港運作,停運三年間,由位於倫敦的國際秘書處、各地區分會監察、報道和倡議香港人權狀況,海外分會將進一步結連身處各地港人,加強應對日趨惡化的香港人權狀況。

張超雄:我們有責任做得更多

香港海外分會理事張超雄在聲明指,身處海外「讓我們可以更自由地發聲,並繼續從事人權倡導工作。我們有責任做得更多,去支持在艱難的環境下仍然決定留守,繼續人權工作的香港人」。另一理事、被國安懸紅百萬元通緝的社運人士邵嵐指:「只要人權壓迫依然存在,我們即使身處海外,也不會得到真正的自由」,所以須無分國界繼續為人權奮鬥。

香港海外分會發布《致香港人的家書》,提到過去幾年許多人經歷離散、迷茫、「躺平」、重新出發;當中有人選擇留下,「希望在自己的家繼續監察、紀錄、陪伴」,亦期望海外港人能發出更強的聲音。海外分會指離散人士看到「彼岸正在上演一幕幕不公義的事情、人權捍衛者一個個含冤入獄時,依然會氣難下、意難平」,希望衝破地域界限,與其他港人為公義發聲。

分會指其目標非旨在重塑過去的公民社會秩序,而是尋找新模式與各地港人重新連結,期望在「後國安年代」投入與港有關人權工作,放大身處各地港人聲音,將香港人權議題帶到國際,又指未來希望跟全球港人討論下一步行動、共同確立下一步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