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七庭 #陳仲衡法官 #20200307爆炸 #審訊 [83 /75+25]
發表於 : 週三 2月 05, 2025 7:40 pm
#高等法院第七庭
#陳仲衡法官
#20200307爆炸 #審訊 [83 /75+25]
D1何(36), D2李(25), D3吳(27), D4張(29)
D5楊(28), D6張(24), D7何(23), D8周(25)
D1~D4 已還押逾58個月;D7 已還押逾34個月
控罪1:D1~D7 串謀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控罪2:D1~D7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控罪1 的交替控罪)
控罪3:D2 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控罪4:D8 企圖製造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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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外聘檢控官 #林芷瑩大律師 、#鄺潤雙大律師 、#雷明雋 高級檢控官 、#江華 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姚本成大律師,D2 #朱寶田大律師
D3 #梁耀煒大律師,D4 #張志輝大律師
D5 #陳偉彥大律師,D6 #林國輝大律師
D7 #郭憬憲大律師,D8 #麥健明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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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59] 開庭
D3及D6案情
傳召 PW120 匿名監視警員 SO26 作供
辯方(D3)盤問
昨天播放3月7日晚上 23:28時宏創方5樓CCTV,此時見到一個戴頭盔人士刻意用物品貼在503室門外CCTV鏡頭遮蓋畫面變黑,證人昨天確認是自己隊員,遮蓋鏡頭屬於戰術。不同意代表指出舉動是刑事情報科CIB欲遮掩插贓嫁禍或干擾證物的不當行為。
控方覆問
解釋遮蓋503室門外CCTV為CIB戰術的意思:因自己判斷該CCTV為IP 鏡頭可作出直播,相信可能對CIB行動構成威脅,單位內人士可準備武器或燒毀證據;另外因位置近影到隊員容貌亦影響日後執行任務。確認遮蓋CCTV是由自己決定,沒通知OCTB人員。503 室門外CCTV角度是否真的影到CIB成員?證人確認看不到畫面,只係估計咁近會影到。知道5樓有其他CCTV但確認冇被遮蓋。
控方播出另一角度5樓CCTV,23:38時遠方見CIB到達503門外,很快有數名隊員進入後出來把守至23:59錄影片段完(承認事實指警方只拿片段到此時)。
確認作供提及時間是睇自己手錶,其他CCTV不遮蓋因較遠相信影不到。
法庭之後因主控要往其他法庭,先休庭讓控方準備派發新增文件讓陪審團放入文件夾。休庭32分鐘再開後法官咆語氣指責雷高級檢控官花咁多時間搞文件,「你慚唔慚愧?昨天已經預視要做呢啲工作,宜家浪費陪審團時間!」,雷致歉浪費法庭時間,法官進一步說係浪費陪審團時間,問使唔使我講多次係浪費「陪審團」時間?我再講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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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 匿名監視警員 SO29 作供
控方主問
3月7日奉命去宏創方503室控制疑人,當時唔需要破門,入去見到一男一女在廳一個高架床下坐地上,女子由其他同事控制,自己上前捉住男子雙手,他地上想起身有抗衡力,於是用手扣反鎖在背後,之後帶到屋內走廊位置看守及做快速搜身。很快便將D3交到來OCTB同事。由入屋到離開沒有干擾503室物品或疑人身上物品(之後每位CIB證人都是相同回覆)
辯方D3盤問
由入503到上手銬相差10秒左右,同意有在記事冊寫下過程,同意四年後在寫供詞依賴記事冊資料即:「進入503室見到一名中國籍男子,後知為吳xx及一名女子。我喺上址高架床下便地下位置,向2人表露警察身份及將吳xx控制並向其快速搜身,確保身上冇對我及其他人造成危險物品」。
同意上邊口供見唔到行去D3時,D3原坐地上想起身,初指自己記得所以不用紀錄,後補充睇返文件也喚起記憶所以數年後仍然作供講得出。唔同意事隔五年唔可能記得,否認行去D3時其實他冇起身仍坐地上。
沒有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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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 匿名監視警員 SO30作供
控方主問
2020年3月7日約23:30進入宏創方503室,當日工作如入到房有人便作拘捕。入503室內見一男一女,由S029控制男子D3,女子有其他同事控制,證人確認自己冇作拘捕。最後CIB隊伍23:53離開現場。
辯方冇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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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 匿名監視警員 SO27作供
控方主問
大部份口供以65b呈堂由主控讀出。大意交代3月7日14:15有訓示,16:00出動到大角咀候命,23:38進入宏創方503單位見到一男一女,在高架床下面地上控制一名女子即D6,該床沒有下格,之後將D6交俾稍後到達之偵緝警員11998。
確認相冊見到控制D6位置,控制過程是見到D6坐地,捉住她左手扶起身,感覺到她嘗試fing開手反抗,最後成功控制將她帶到鐵梯前位置上手銬反鎖背後,自己冇再做其他程序,最後交比偵緝警員11998。
辯方D6盤問
入屋控制D6前自己向住2人講「警察未郁」,唔記得其他人有冇講。同意自己男性同D6有身體接觸時才被她嘗試fing開手。
否認以下指稱:D6坐地上時用膝頭跪住她大髀內側,自己用雙手扯她起身,她是避開接觸身體才撥開證人雙手。
沒有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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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 匿名監視警員 SO28作供
控方主問
大部份口供以65b呈堂由主控讀出。大意交代3月7日14:15有訓示,16:00出動到大角咀候命,23:39進入503單位見到一男一女,協助S027控制一名女子即D6,之後將D6交俾稍後到達OCTB偵緝女警員11998。
辯方D6盤問
確認同隊全部男性,自己是首個CIB入去503室,入到去自己向D3及D6表露身份話「警察未郁」,聽到其他警員也有講但唔知邊個。控制D6過程是首先捉住她右手,同S027一同扶她起身。否認是扯D6起身。S027在D6起身後用手銬反鎖背後,她有反抗行為想fing開右手。
同意自己書面口供只提及控制,冇詳情,唔同意自己記不起詳情。否認S027跪D6大腿內側,否認自己同S027捉她起身。
沒有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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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 PW49 偵緝警員8239沈鴻原(音)作供
控方主問
現為將軍澳軍裝巡邏小隊,2020年3月7日隸屬OCTB C2-1隊,當日負責去大角咀拘捕D3。23:47時進入503室見到1男1女已被刑事情報科CIB同事控制。證人奉命向D3調查及拘捕。自己從CIB接手D3,位置在走廊黑色行李喼。CIB除下D3手扣自己即換上自己手扣。自己有在屋內走廊向D3搜身,找到
1)右前褲袋
一條鎖匙、2個IC鎖匙
2)後褲袋之銀包
多張銀行卡、學生證、職員證及長者八達通等
確認將找到條鎖匙交比警員13556。自己帶D3去走廊一張長枱,宣佈罪名並將過程寫在記事冊
23:57時向D3宣布涉及明愛案作拘捕,並作警誡,D3有招認說「我負責搬未處理材料,成品由五飛及山雞處理,運送由山雞負責,電子器材張xx( D4)負責整。」。證人叫D3寫招認內容在自己記事冊並簽名。
證人進一步就招認向D3追問並將一問一答口供紀錄在記事冊。D3解釋「材料」是糖、KNO3、鑊;「成品」是煙霧彈;「處理」是煮;「電子器材」指接收器作點著煙霧彈;而問誰人提議整煙霧彈答是張x x(D4)目的是迫醫護罷工,D3不知誰人引爆,最後答5飛、山鷄、張xx(西瓜)及蕉同案件有關。證人之後將口供紀錄比D3睇及讀比佢聽問有冇野改,D3表示冇修改後確認同簽名。
[13:44]休庭,案件押後至明天08:45 繼續
#陳仲衡法官
#20200307爆炸 #審訊 [83 /75+25]
D1何(36), D2李(25), D3吳(27), D4張(29)
D5楊(28), D6張(24), D7何(23), D8周(25)
控罪1:D1~D7 串謀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控罪2:D1~D7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控罪1 的交替控罪)
控罪3:D2 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控罪4:D8 企圖製造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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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姚本成大律師,D2 #朱寶田大律師
D3 #梁耀煒大律師,D4 #張志輝大律師
D5 #陳偉彥大律師,D6 #林國輝大律師
D7 #郭憬憲大律師,D8 #麥健明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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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59] 開庭
昨天播放3月7日晚上 23:28時宏創方5樓CCTV,此時見到一個戴頭盔人士刻意用物品貼在503室門外CCTV鏡頭遮蓋畫面變黑,證人昨天確認是自己隊員,遮蓋鏡頭屬於戰術。不同意代表指出舉動是刑事情報科CIB欲遮掩插贓嫁禍或干擾證物的不當行為。
解釋遮蓋503室門外CCTV為CIB戰術的意思:因自己判斷該CCTV為IP 鏡頭可作出直播,相信可能對CIB行動構成威脅,單位內人士可準備武器或燒毀證據;另外因位置近影到隊員容貌亦影響日後執行任務。確認遮蓋CCTV是由自己決定,沒通知OCTB人員。503 室門外CCTV角度是否真的影到CIB成員?證人確認看不到畫面,只係估計咁近會影到。知道5樓有其他CCTV但確認冇被遮蓋。
控方播出另一角度5樓CCTV,23:38時遠方見CIB到達503門外,很快有數名隊員進入後出來把守至23:59錄影片段完(承認事實指警方只拿片段到此時)。
確認作供提及時間是睇自己手錶,其他CCTV不遮蓋因較遠相信影不到。
法庭之後因主控要往其他法庭,先休庭讓控方準備派發新增文件讓陪審團放入文件夾。休庭32分鐘再開後法官咆語氣指責雷高級檢控官花咁多時間搞文件,「你慚唔慚愧?昨天已經預視要做呢啲工作,宜家浪費陪審團時間!」,雷致歉浪費法庭時間,法官進一步說係浪費陪審團時間,問使唔使我講多次係浪費「陪審團」時間?我再講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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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奉命去宏創方503室控制疑人,當時唔需要破門,入去見到一男一女在廳一個高架床下坐地上,女子由其他同事控制,自己上前捉住男子雙手,他地上想起身有抗衡力,於是用手扣反鎖在背後,之後帶到屋內走廊位置看守及做快速搜身。很快便將D3交到來OCTB同事。由入屋到離開沒有干擾503室物品或疑人身上物品(之後每位CIB證人都是相同回覆)
由入503到上手銬相差10秒左右,同意有在記事冊寫下過程,同意四年後在寫供詞依賴記事冊資料即:「進入503室見到一名中國籍男子,後知為吳xx及一名女子。我喺上址高架床下便地下位置,向2人表露警察身份及將吳xx控制並向其快速搜身,確保身上冇對我及其他人造成危險物品」。
同意上邊口供見唔到行去D3時,D3原坐地上想起身,初指自己記得所以不用紀錄,後補充睇返文件也喚起記憶所以數年後仍然作供講得出。唔同意事隔五年唔可能記得,否認行去D3時其實他冇起身仍坐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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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7日約23:30進入宏創方503室,當日工作如入到房有人便作拘捕。入503室內見一男一女,由S029控制男子D3,女子有其他同事控制,證人確認自己冇作拘捕。最後CIB隊伍23:53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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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口供以65b呈堂由主控讀出。大意交代3月7日14:15有訓示,16:00出動到大角咀候命,23:38進入宏創方503單位見到一男一女,在高架床下面地上控制一名女子即D6,該床沒有下格,之後將D6交俾稍後到達之偵緝警員11998。
確認相冊見到控制D6位置,控制過程是見到D6坐地,捉住她左手扶起身,感覺到她嘗試fing開手反抗,最後成功控制將她帶到鐵梯前位置上手銬反鎖背後,自己冇再做其他程序,最後交比偵緝警員11998。
入屋控制D6前自己向住2人講「警察未郁」,唔記得其他人有冇講。同意自己男性同D6有身體接觸時才被她嘗試fing開手。
否認以下指稱:D6坐地上時用膝頭跪住她大髀內側,自己用雙手扯她起身,她是避開接觸身體才撥開證人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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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口供以65b呈堂由主控讀出。大意交代3月7日14:15有訓示,16:00出動到大角咀候命,23:39進入503單位見到一男一女,協助S027控制一名女子即D6,之後將D6交俾稍後到達OCTB偵緝女警員11998。
確認同隊全部男性,自己是首個CIB入去503室,入到去自己向D3及D6表露身份話「警察未郁」,聽到其他警員也有講但唔知邊個。控制D6過程是首先捉住她右手,同S027一同扶她起身。否認是扯D6起身。S027在D6起身後用手銬反鎖背後,她有反抗行為想fing開右手。
同意自己書面口供只提及控制,冇詳情,唔同意自己記不起詳情。否認S027跪D6大腿內側,否認自己同S027捉她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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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為將軍澳軍裝巡邏小隊,2020年3月7日隸屬OCTB C2-1隊,當日負責去大角咀拘捕D3。23:47時進入503室見到1男1女已被刑事情報科CIB同事控制。證人奉命向D3調查及拘捕。自己從CIB接手D3,位置在走廊黑色行李喼。CIB除下D3手扣自己即換上自己手扣。自己有在屋內走廊向D3搜身,找到
1)右前褲袋
一條鎖匙、2個IC鎖匙
2)後褲袋之銀包
多張銀行卡、學生證、職員證及長者八達通等
確認將找到條鎖匙交比警員13556。自己帶D3去走廊一張長枱,宣佈罪名並將過程寫在記事冊
23:57時向D3宣布涉及明愛案作拘捕,並作警誡,D3有招認說「我負責搬未處理材料,成品由五飛及山雞處理,運送由山雞負責,電子器材張xx( D4)負責整。」。證人叫D3寫招認內容在自己記事冊並簽名。
證人進一步就招認向D3追問並將一問一答口供紀錄在記事冊。D3解釋「材料」是糖、KNO3、鑊;「成品」是煙霧彈;「處理」是煮;「電子器材」指接收器作點著煙霧彈;而問誰人提議整煙霧彈答是張x x(D4)目的是迫醫護罷工,D3不知誰人引爆,最後答5飛、山鷄、張xx(西瓜)及蕉同案件有關。證人之後將口供紀錄比D3睇及讀比佢聽問有冇野改,D3表示冇修改後確認同簽名。
[13:44]休庭,案件押後至明天08:45 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