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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國安法後續游說倡議 李宇軒:若被北京視為政敵總會有方法起訴、無關是否繼續

發表於 : 週四 4月 11, 2024 3:28 pm
emily
【蘋果案】國安法後續游說倡議 李宇軒:若被北京視為政敵總會有方法起訴、無關是否繼續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58日審訊。「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表示在《國安法》之前理解自己會見外國議員等活動是合法。在《國安法》生效之後,李和另一名被告陳梓華曾討論是否繼續國際游說和倡議工作,還是到美國任職非政府組織「中國人權」,後來李決定繼續游說工作,「呢個決定唔係一個令我特別 comfortable 嘅決定,但對我嚟講,佢似乎係一個 least evil 嘅決定。」李形容《國安法》條文含糊,又預料北京會「搬龍門」來針對政敵,法官問李為何不停止游說工作,李則表示:「因為如果北京覺得你係政敵嘅話,就算你做唔做某啲嘢,佢都會搵到方法嚟政治檢控你。所以我繼唔繼續做一啲嘢,無關係。」 (全文

#202404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