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七庭 #練錦鴻法官 #0825葵涌 #審訊 [1/10]
發表於 : 週四 3月 21, 2024 3:32 pm
#區域法院第七庭
#練錦鴻法官
#0825葵涌
#審訊 [1/10]
A6: 潘 (28)
潘已還押逾1個月
A8: 羅(44)
A10: 區 (39)
背景:
2019年8月25日有人發起「荃葵青遊行」獲警方批准,其後出現堵路。事隔兩年,8名被捕後「踢保」的男女昨再被捕。
控罪:
(1) A2-10 串謀暴動
指他們於2019年8月25日在葵涌永順街荃灣屠房外,與另外四名男子,串謀暴動。 【存檔法庭】
(9) A6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機。
(10) A8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指她於同日同地攜有一支金屬棒。 【存檔法庭】
(11) A6,8及10 串謀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1之交替控罪]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1)及(3)條,及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
(12) A10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違反香港法例第106章《電訊條例》第8(1)(b)及20條。
-----------------------
辯方代表:
D6 #李國威大律師
D8 潘大律師
D10 謝大律師
1432 開庭
答辯:
D6承認控罪9及11
D8 承認控罪11
D10 承認控罪11 及12
(3人協商認罪後,其他控罪將存橣法庭)
裁決:
三人承認讀出案情,法庭裁定上述各罪名成立
求情:
控方指前天才收到D8通知會認罪,昨晚律政師接納。3人書面求情已交法庭,D8及D10代表會在2天內交求情補充,控方如有回應也要在收到2天內交法庭。
認罪口供
D6及D10各有2項非同類刑事紀錄
1508 完庭
案件押後至4月2日 10:00 作判刑,期間3人需要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練錦鴻法官
#0825葵涌
#審訊 [1/10]
A6: 潘 (28)
A8: 羅(44)
A10: 區 (39)
背景:
2019年8月25日有人發起「荃葵青遊行」獲警方批准,其後出現堵路。事隔兩年,8名被捕後「踢保」的男女昨再被捕。
控罪:
(1) A2-10 串謀暴動
指他們於2019年8月25日在葵涌永順街荃灣屠房外,與另外四名男子,串謀暴動。 【存檔法庭】
(9) A6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機。
(10) A8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指她於同日同地攜有一支金屬棒。 【存檔法庭】
(11) A6,8及10 串謀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1之交替控罪]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1)及(3)條,及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
(12) A10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違反香港法例第106章《電訊條例》第8(1)(b)及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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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
D6 #李國威大律師
D8 潘大律師
D10 謝大律師
1432 開庭
D6承認控罪9及11
D8 承認控罪11
D10 承認控罪11 及12
(3人協商認罪後,其他控罪將存橣法庭)
三人承認讀出案情,法庭裁定上述各罪名成立
控方指前天才收到D8通知會認罪,昨晚律政師接納。3人書面求情已交法庭,D8及D10代表會在2天內交求情補充,控方如有回應也要在收到2天內交法庭。
D6及D10各有2項非同類刑事紀錄
1508 完庭
案件押後至4月2日 10:00 作判刑,期間3人需要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