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t.ly/3ftmA4Z
控方表示,涉案文章在社交平台帖文下的部分留言對案件「重要」,人們的反應可反映《立場》有煽動(stir up)他人。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作為網媒「冇辦法篩選咩人入嚟留言」,該些留言亦「唔係我哋嘅說話,都唔係我哋嘅立場」。惟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反問「但留言係咪可以刪除呢?」,認為若相關留言隔了一段時間仍存在,需考慮其效果。控方其後要求證人讀出認為「重要」的留言,不少提及「加油」,亦有留言指「全家總動員票投本土派」、「Chinazi popo Go to hell 3萬」、「我支持香港獨立」。
bit.ly/3sRSyLk
負責擷取《立場》網站內容的國安警員透露,去年6月24日、即《蘋果日報》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網站的證據。警員原供稱擷取了30個網址內容,惟盤問下承認曾擷取多達300多條連結,只是案件主管僅要求他列出當中30條,認為其他檔案「已經唔係證物,係所謂電子垃圾」。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非常詫異」,指刑事案中控方要將所有未被使用材料給予辯方。控方則回應,該300多條連結與本案無關,不知為何證人如此作答,同意安排案件主管錄口供澄清。
bit.ly/3WmJQSV
bit.ly/3U3BzS3
bit.ly/3NyQ8KZ
bit.ly/3sUOrhr
bit.ly/3DUb3Fe
bit.ly/3FBW8k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