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35/25]
A1: 林卓廷 (43) / A2: 庾 (35)
A3: 陳 (37) / A4: 葉 (31) / A5: 鄺 (26)
A6: 尹 (48) / A7: 楊 (26)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西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 和 (2) 條。
案情資料:
控方代表: #程慧明 高級檢控官 及 #岑頴欣
辯方代表:
A1代表:#黃錦娟大律師
A2代表:#李百秋大律師
A3代表:#潘熙資深大律師
A4代表:#鄭凱霖大律師
A5代表:#周慶澎大律師
A6代表:#黎建華大律師
A7代表:#曾敏怡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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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開庭,繼續傳召A2庾 作供(第四日)
P8D2(24~29) 相片,截圖自OS79 實時約22:57~22:59,A2 與人群在走廊隔離,有多人開遮檔住白衣人掟嘢,有人用手機拍攝。
有一名男子執起地上物體還擊,指A2 無制止其行為(不同意)。
P8D2(30~31) 相片,截圖自OS79 02:54~03:04 實時係22:59:42 稍後,A2 與人群在F/G 出口閘機內,指A2 前後兩次在不同閘機位置伸手把兩人拉後,指不顧自己和女友安危,而上前拉人,是否把該兩人視作兄弟(不同意),如果該人叫你做兄弟,你會唔會回應;李大律師起身反對假設性問題,陳官不批准,表示係以理服人。
(詳情後補)
案件管理
陳官預計會overrun ,指示雙方在下星期提議審期。
[15:55] 休庭,盤問未完,押後至下星期一 (25/3) 10:00 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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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控方將過程碎片化,每一個動作都可以挑剔,算唔算係事後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