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審訊(5/25) #0701金鐘
A1 周(37) / A5 戴(17)
A6 戴(17) / A7 袁(31)
*以上為起訴時的年齡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與A2黎(19)同被控於 2019 年 7 月 1 日,在香港灣仔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 #是香媛大律師
辯方代表:
D1: #譚健業大律師
D5: #許淑儀大律師
D6: #關恆芬大律師
D7: #關唐利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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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進度:
控方代表是大律師到庭表示因身體不適,希望法官批准押後。
案件押後至明天下午1430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