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惠德總裁判官
#港區國安法 #抗議區選不公 #提堂
控罪: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事情:擬抬棺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唯未出發已遭警方國安處拘捕,案件在12月11日提堂,安排在2024年1月10日再訊,今日申請保釋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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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沒有法律代表就親自陳詞。
蘇官聽罷陳詞拒絕保釋申請
現在的時間是 週六 4月 19, 2025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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