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宣稱】 【國際條約如損害主權國安「不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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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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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4, 2022 7:01 am

【中國最高法院宣稱】 【國際條約如損害主權國安「不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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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法院宣稱】
【國際條約如損害主權國安「不予適用」】

今年7月12日是南海仲裁案裁決7周年,認定中國對幾乎整個南海的主權主張毫無根據;北京當局則繼續不接受也不承認裁決結果,並在同月公布實施被視為涉外重要法律依據的《對外關係法》,強調中方有權反制危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周四(28日)更頒布文件明確指出,凡是國際條約和慣例損害中國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人民法院都「不予適用」。

央視報道,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於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適用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說明涉外民事、商業案件與國際條約的適用問題,指出中國各級法院審理《海商法》、《票據法》、《民用航空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涉外民事、商業案件,涉及有適用國際條約的,分別按照相關規定予以適用;上述法律範圍之外的其他涉外民事、商業案件,涉及有適用國際條約的,也參照同樣規定。

若果國際條約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不同規定,就採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這份「解釋」又特別提到,「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適用」,至於如何界定損害主權、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則未見詳細解釋。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胡方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國際條約、國際慣例的準確適用,透過制定司法解釋,發布會議紀要、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導各級法院「準確適用國際條約,尊重國際慣例」,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為例,2018年至2023年6月中國法院審結的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適用該公約的就有168宗。

#南海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 #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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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完又唔認,退出晒啲國際條約好過啦
對自己有利就跟,不利就唔跟,咁簽條約即係冇用啦 。不愧為加速國。
成日叫人守法的國家,但自己又…
DKLM 國際由自己定真係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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